各市、州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發〔2019〕13號)和省政府《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和推動重大項目開復工政策措施》(青政〔2020〕15號)文件精神,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支持我省特色產業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根據《青海省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青財企字〔2016〕630號)和《青海省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青財企字〔2018〕1404號),現將申報2021年度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地方特色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和支持條件
1.青海省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劃型標準的特色產業生產、加工類中小企業;經批準建設的市(州)、縣(區)特色產業園區(孵化器、創業園)、商貿聚集區“雙創”項目。
2.運營情況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3.符合國家和我省產業發展政策及區域發展規劃要求,并符合專項資金支持的范圍。
二、支持重點及支持方式
(一)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項目
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重點扶持我省市場發展前景較好、處于成長期的地方特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地方特色民族生活用品等生產加工企業,以及其他特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鹨詢炏裙尚问讲扇‰A段性參股方式支持我省特色產業中小微企業發展,參股時間一般為3年。投資期滿后,通過股權回購、股權轉讓等方式退出。單戶企業最高參股額不超過500萬元,且不做參股企業第一大股東,不參與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活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年未安排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項目,去年已經申報了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企業不用重復申報。
(二)地方特色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
2021年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主要采取創業創新項目后補助、貸款貼息和無償補助的方式,幫助我省特色產業高質量發展。
1、創業創新項目后補助。重點支持各市(州)、縣(區)經批準建設的特色產業園區(孵化器、創業園)、商貿聚集區等創業創新載體建設項目和我省特色生物(含飲料、保健酒等)、農畜產品生產加工、民族特色生產生活用品加工企業進行升級改造(購置設備、新建或改擴建生產場所等)和技術創新項目。每個園區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每個企業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2、貸款貼息。重點支持產品有銷路、市場前景好、產值增長快,對區域經濟發展帶動作用明顯,符合相關條件的特色產業中小企業。對企業于2020年1月1日(含)以后新增,且單筆貸款額在5000萬元(含)以內的銀行貸款,按比例給予貼息補助,貼息額度根據企業貸款額及貸款利率確定,每個企業貼息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已享受過其他財政資金貸款貼息政策的同筆貸款不予支持。
3、無償補助。根據省政府幫助企業降低生產要素成本的要求,對特色生產型企業2020年水費、電費、天然氣費用、運輸費用中金額較高的其中一項,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補貼;對特色生產型企業2020年借助第三方電商平臺開展特色產品線上推廣及營銷費用(不含人員工資),按一定比例給予補貼;對特色生產型企業2020年參加省外展銷會的攤位費用,給予適當補貼。每個企業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申報工作要求
(一)請各地財政局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做好本地區2021年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的申報受理和審核工作,采取逐級上報的方式于2021年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報省財政廳,附企業申報材料(申報資料按照附件中各類項目申報條件和資料要求,按順序裝訂成冊)。
(二)各地財政局要加強對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的指導和服務,按照《管理辦法》及相關要求,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核查,擇優選擇項目上報省財政廳。各地財政局須通過信用中國(青海)網(網址:www.qhcredit.gov.cn)對本地區申報項目進行信用記錄核查,并填寫信用記錄查詢情況表(附件3),匯總后一并報送。
(三) 下列企業不得列入申報范圍:
1.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本年度支持重點、申報程序、申報條件和申報要求的。
2.列為我省淘汰產能領域的項目。
3.在相關部門開展的財政資金使用績效評價中有不良記錄的,以及在國家有關部門信用平臺有信用不良記錄的企業。
4.未納入省財政廳企業經濟效益月度快報范圍的企業。
四、聯系方式
青海省財政廳工信商貿處
聯系人:段發成 張晶玲
電話:0971-3660193 3660196
傳真:0971-6142089
電子郵箱:1253646659@qq.com
附件:
1.基金和資金項目申報條件和資料要求
2.基金和資金申請表
3.基金和資金匯總表
4.資金績效目標表
5.項目單位信用記錄查詢情況表
2021年3月24日
附件1-1
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項目申報條件和資料要求
一、基金申報條件:
(一)符合國家和青海省產業發展政策及規劃布局,具有較大的市場發展潛力。
(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自主經營管理權,財務管理制度健全,運營情況較好,2019-2020兩個年度實現盈利。
(三)所有股東同意基金入股并在基金投資到期后通過股權回購方式退出。
(四)企業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記錄,無影響企業持續經營的被訴訟案件或借貸性質的訴訟案件,未被列為失信執行人。沒有在相關部門開展的財政資金使用績效評價中有不良記錄。
(五)已納入青海省財政廳企業經濟效益月度快報和決算報表報送范圍。
(六)特色基金已參股未到期的企業、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外經貿發展基金已參股企業以及基金參股到期拖欠本金及收益的企業不能再次申報。
二、申報基金需要提供的資料:
(一)基金申請報告及申請表。
(二)企業基本情況介紹(包括申請基金使用計劃)。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生產許可證等其他相關證件的復印件。
(四)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同意引入基金投資的決議)。
(五)最近三個完整會計年度的審計報告。
(六)企業征信、企業法人(實際控制人)征信情況。
(七)2020年度完稅憑證。
(八)對上述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需法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附件1-2-1
地方特色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創業創新后補助(園區)項目申報條件和資料要求
一、 申報條件
(一)特色產業園區(孵化器、創業園)、商貿聚集區規劃內容完整,并經縣級以上政府批準;具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各項規章制度健全,運作規范;
(二)特色產業園區(孵化器、創業園)、商貿聚集區有專門的開發建設經濟實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經營管理自主權,實行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政策法規,財務制度健全;
(三)項目建設用地已納入工業用地規劃,有關土地使用手續齊全;申報項目經主管部門立項批復或備案,規劃、建設、環保部門手續齊全;
(四)申報項目符合集中區總體規劃,能夠提升集中區綜合配套和服務功能,有相應資質單位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建筑規劃設計方案;
(五)申報項目屬在建或2019年以后新建項目,且應在2021年底前完工。
二、申報資料
(一)資金申請報告和申請表(申報主體應為園區投資管理建設單位)。內容應包括:申報主體基本情況,產業布局及發展前景,入駐企業戶數,申請專項資金的理由、額度等;
(二)營業執照、章程及2020年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
(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
(四)項目立項、備案或核準的文件,城市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選址意見(城市規劃區內的項目,復印件),或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或土地證(復印件);
(五)環保部門出具的環保評價意見(復印件);
(六)已落實或已投入項目建設的自有資金籌措證明;
(七)對上述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法人簽字并加蓋項目單位公章原件);
(八)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績效目標表。
附件1-2-2
地方特色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創業創新后補助(企業)項目申報條件和資料要求
一、申報條件
(一)在我省依法設立、符合國家劃型標準、正常經營并依法納稅的中小微型特色產業生產企業;
(二)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范;
(四)符合國家和我省產業發展政策。
(五)申報項目屬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建項目。
二、申報資料
(一)資金申請報告和申請表。(包括申請單位基本情況,生產技術狀況、職工人數、主要產品及市場優勢、升級改造或技術創新開展情況及主要成效、申請專項資金的理由、額度等);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復印件(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生產企業必須提供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和相關證照);
(三)2020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完稅憑據(復印件);
(四)企業2020年度水電費繳費憑證復印件(憑證前附水電費匯總明細表);
(五)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
(六)項目核準或備案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七)實施技術改造和創新能力提升項目需出具相關項目驗收報告、批復或者項目竣工審計報告(復印件),購置設備提高裝備水平項目需提交設備購置合同及發票(發票前附發票匯總明細表和設備清單);
(八)新建廠房項目需提供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或土地證(復印件),或土地(廠房)租用合同以及對方的土地證(房產證)復印件;以及環保部門出具的環保評價意見(復印件);
(九)項目建設實地照片等;
(十) 對上述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法人簽字并加蓋項目單位公章原件);
(十一)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績效目標表。
附件1-3
地方特色中小企業發展資金貸款貼息項目申報條件和資料要求
一、申報條件
(一)在我省依法設立、正常經營并依法納稅的中小微型特色產業生產企業;
(二)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范;
(四)符合國家和我省產業發展政策。
(五)2020年1月1日后新增,且貸款額在5000萬元(含)以內的銀行貸款。
二、申報資料
(一)資金申請報告和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及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復印件);
(三)2020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完稅憑據(復印件);
(三)企業2020年度水電費繳費憑證復印件(憑證前附水電費匯總明細表);
(四)貸款合同復印件、銀行出具的貸款憑證(或銀行進賬單)復印件和付息憑據復印件;
(五)對上述資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法人簽字并加蓋項目單位公章原件);
(六)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績效目標表。
附件1-4
地方特色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無償補助項目申報條件和資料要求
一、申報條件
(一)在我省依法設立、正常經營并依法納稅的中小微特色產業生產型企業;
(二)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范;
(四)符合國家和我省產業發展政策;
(五)借助第三方電商平臺開展特色產品線上推廣及營銷活動、參加省外展銷會等特色產業生產型企業。
二、申報資料
(一)資金申請報告和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及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復印件);
(三)2020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完稅憑據(復印件);
(四)企業2020年水、電、氣、運費繳費憑證復印件(憑證前附匯總明細表);企業2020年借助第三方電商平臺進行特色產品線上推廣及營銷活動的電商平臺建館費用及運營維護費用發票復印件(不包括人工費用);生產型企業2020年參加省外展銷會攤位費發票復印件。
(五)對上述資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法人簽字并加蓋項目單位公章原件);
(六)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績效目標表。